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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安好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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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接手了一个新公司,实际股东名下其他应收款2019年8月31日借方大于贷方2799500元,可是出纳说实际股东只欠公司80万元,其他是倒账的,我怎么样清楚实际股东到底欠公司实际多少金额呢。我查了一下银行往来与实际股东确实是其他应收款-实际股东借方大于贷方279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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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说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如此处理————————1、这里你通过银行对账核对了是应该的,核对后也就是说明了对与该股东的货币资金收、付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收付差额2799500元是没有问题的,也可以说该股东往来款余额2799500元是没有问题的。2但是这里主要是倒账一定要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你要详细查查是什么原因倒账,如果是正常合理的倒账,例如:债权债务转移、债权股等等(当然后面要有相关协议等),就应该认可,并将倒账作为该股东最终欠款一部分。3、如果上述1、2都没有问题,那么上述两个因素所计算的余额就是借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