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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草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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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师,你好!请教一下您,情况是这样的。永艺公司是外商投资的企业,是工业生产的,因为特殊原因被分割一块土地出去,老板不愿意以后发生纠纷,又拍回来。现在土地在永艺名下。如果永艺开发这块分割的土地,则银行不能贷款。只好新成立一个翔天外商投资公司,这个公司的投资者是香港的一个公司。但土地不在这个公司名下,老板是想永艺出地,香港公司出资合作开发。他担心的问题是,以后办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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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条回答
那要看你们合作开发后产权属于谁的了。如果合作开发后产权属于哪个公司了,属于哪个公司办证时候就落户在哪个公司。例如:如果产权属于永艺公司,那么就相当于向资金提供方借款或者引入投资者就是了。
2019-09-11 09:48:59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