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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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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场地租赁业务,5%的增值税率,本季度收入(含税)31万元,做如下帐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1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295238.10应交税金一销项税14761.90 纳税申报完成后,用申 报表做附件,凭申报表上的减免税额14761.90做销项税额转出,借:应交税金一未交销项税额转出14761.90 贷:主营业务收入14761.90 这样处理对吗?存不存在漏税?今年是季度30万免增值税,不交税收入又回到31万了,这个界定我觉得太模糊,请老师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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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账务处理有问题,小规模增值税处理如下,仅供参考: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作为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其他明细科目,即应设科目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例:小规模纳税人A公司2023年2季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8万元,款项尚未收回,那么2季度的账务处理如下: 1、开具发票时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28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27.7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0.28 2、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在季度末作如下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0.28 贷:营业外收入0.28
2023-11-29 13:55:55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