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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上的必胜客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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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我们今年9月份成立一家工程建筑工程公司,为了办资质,用了一部分八大员人员证,10月份给这部分人缴纳了社保医保,并没有发工资,请问这样操作继续下去税务有风险吗,该怎样正确又合理规避风险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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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条回答
你们如果这样操作有风险,因为代交保险是非法的。首先对于个人退休时候面临要求提供工资流水,否则退休审核过不去,等于白交;其次对单位来讲,不仅非法,而且容易产生劳动纠纷。建议按照正式员工那样处理为妥。
2023-11-17 15:43:42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