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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苑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阅读42/ 回复1
老师您好!我司委托一达通出口货物,通过信用证方式收取货款,由于一达通给我们400万融资额度,客户信用证的钱并没到一达通,但是一达通允许我们先提现到公司账上,后期再归还这个额度给他。额度归还后又可以提现另外一笔信用证的钱,如此反复。我想问下,以下几种情况凭证如何编制?1.我司收到一达通的钱。2.我司归还一达通。3.这个过程中怎么去核销我国外客户的往来账呢?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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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条回答
您好,无论通过什么方式,也不管是否通过其他方收到货款,实际上是您公司的货款,应当计入冲减应收账款;而支付给受托方的额度实际上相当于与受托方的往来款或借款,可以计入其他往来科目;至于核销与外国客户往来款您可以依据上面的计提和收款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2023-09-21 02:07:46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