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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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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否则外贸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办公用品及经营费用的进项税额得全部进项转出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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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条第(六)项的规定,在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并在取得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抵扣凭证,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企业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须注意相关的凭证资料要求和申报表的填报要求,并注意,如果属于出口货物征退税之差的部分税额已转入成本的,应将相应金额从成本中转回,计入进项税额。 依据上述规定,如果没有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则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2022-06-27 08:41:38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