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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琳崔崔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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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公司公户转款给别人公司,备注写罚款,有没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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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然有关系,因为罚款有些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以下行为不可以税前扣除: 税收滞纳金、刑事责任以及行政处罚中的“罚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财产”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举例:   1.纳税人因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按规定处以“罚款”。   2.公司因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或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罚款及滞纳金。   3.因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受到消防大队的处罚,交纳罚款。   4.单位的司机因交通违章被交警罚款。   5.因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被工商部门处罚。   6.办理丢失增值税发票挂失手续而产生的罚款。   7.其它因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罚款等。
2022-06-23 18:51:44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