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 > 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规定按比列分摊给各分公司,那分公司就是按当地实际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来计算企业所得税
 
希米可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纳税申报
阅读45/ 回复1
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规定按比列分摊给各分公司,那分公司就是按当地实际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来计算企业所得税,对吗?比如有两家分公司A、B,2021年各自分摊的应纳税所得额是A-100万,B——350万。1、如果A公司是小微企业,那是否可以按照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计算?2、假设B公司是所得税税率是0.25%,是否最终的所得税就是按照350*0.2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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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条回答
从2019年7月1日起,分支机构不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了,一律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勾选已经成为灰色,不可自行判断选择。分支机构不论是否当时选择为是否非汇总或者独立核算,按照总局答疑,都不能以自己独自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作为判断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的优惠,因为本身就不是法人纳税人,因此从2019年7月份申报期开始,所有分支机构都不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税率,需要按照25%的基本税率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上述回答如下———— 1、如果A公司是小微企业,那是否可以按照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计算? 不可以。 2、假设B公司是所得税税率是0.25%,是否最终的所得税就是按照350*0.25计算? 是的。
2022-06-10 04:05:52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