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 > 老师成立分公司 因为还没开始经营 没有业务 必须要30天内做税务登记吗 可以开始有经营活动再做税务登记吗
 
朱莉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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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成立分公司 因为还没开始经营 没有业务 必须要30天内做税务登记吗 可以开始有经营活动再做税务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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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要再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信息确认。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长三角区域的纳税人如果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属于“首违不罚”的范畴之中的。所以建议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税务机关给你们进行税种核定,实际操作中大多也是如此。
2022-06-08 17:18:11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