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 > 老板从公司账上取走的钱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中,这个金额如果到年底一直还不回来税法上有没有什么说法,要不要补税
 
虎妈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阅读236/ 回复2
老板从公司账上取走的钱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中,这个金额如果到年底一直还不回来税法上有没有什么说法,要不要补税
收藏
0
分享到:
共2条回答
企业把钱无偿借给老板股东个人使用,当然存在增值税、个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涉税风险,见下说明—— 1、增值税方面 企业把钱无偿借给老板股东个人使用,虽然无息,但是需要视同销售贷款服务,从借款之日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并计算缴纳增值税,若是你是一般纳税人则利息的增值税率适用6%。 2、企业所得税方面 企业把钱无偿借给老板股东个人使用,虽然无息,但是由于属于关联方,企业所得税上存在被纳税调整的风险。但如果属于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作特别纳税调整 3、个人所得税方面 企业把钱无偿借给老板股东个人使用,无息,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 所以这里提醒一下:①年底前一定将老板股东借款退回,转年再借为好②在做账的时候不要体现借款二字,适当的用此借款做些采购或经营支出的报销,以体现是为了公司经营而借款,不是为了个人借款。好了仅供参考。
2022-04-22 09:25:45  只看该作者
老师我想接上一部再问一下,去年底老板没有还回借款,今年汇算清缴前可以再还回来吗,这样的话可不可以
2022-04-24 11:57:59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