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 > 老师,7月份,我公司(是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250元,从7月到12月我一直没有计提利息 ,现在母公司开了一张利息发票给我
 
张璐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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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7月份,我公司(是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250元,从7月到12月我一直没有计提利息 ,现在母公司开了一张利息发票给我,让我公司付6万元的利息费,在12.31日前付清,请问我要补提这6万元的利息吗? 摘要;补提7月-9月的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应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分录对吗?这个第一次做。 还有我这个利息在汇算清缴时要不要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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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条回答
如果是7-12月利息,因为都是一年内,是否计提倒不是什么问题,汇算清缴也不用纳税调整。但是建议你们一定在12月份将本年的利息计入成本费用,税前扣除;没有支付的该计提的计提,否则汇算清缴不可以对未计提的部分进行纳税调整,企业就吃亏了,当然多计提的汇算清缴要调整了。
2019-12-26 06:26:32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