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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congzhao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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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不是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吗? 为什么还会有下面的标准,有点糊涂。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3、其他行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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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五)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对年应税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建议你对照一下你们行业是什么再行判断。
2019-12-18 11:42:31  只看该作者
谢谢
2019-12-18 11:46:33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