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某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20日购进专门用于研发的某设备, 含税价46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设备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该研发设备预计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上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上按照上述优惠政策计提折旧。企业所得税率为25%①————2018年购进设备时借:固定资产-某设备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4 (增值税税率16%) 贷:银行存款 464②——.计提折旧每年计提折旧=400÷10=40万元,2018年计提6个月(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为20万元。借:管理费用 20 贷:累计折旧 20③——.纳税调整(1)税务上2018年按优惠政策计提折旧400万元,折旧产生的财税差异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0-20=380万元;(2)A设备期末账面价值=400-20=380万元,计税基础=400-400=0万元,前者大于后者380万元,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80×25%=95万元。借:所得税费用 9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95
注意:季度预交和上述一样,只是以季度数据资料为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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