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也就是说没有15万和45万限制。
如何开具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税率栏默认为“免税”。
需要强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应开具税率栏次标注“免税”的普通发票,而不要选择3%、1%、0等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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