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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夏可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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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教下:承接餐饮劳务外包服务业务(只承接人力,承接方收取的款项是人力劳务费及管理费)是否需要全额交税?可以给对方全额开服务费专票吗?可以差额征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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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采用差额征收方式。即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
2022-11-04 01:52:00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