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 > 请问餐饮业的储值加赠的部分,结账后赠送的部分账务怎么处理?
 
迷途的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阅读600/ 回复2
请问餐饮业的储值加赠的部分,结账后赠送的部分账务怎么处理?
收藏
0
分享到:
共2条回答
储值加赠类似于积分,如果你们是餐饮行业,顾客通过消费后获得的积分会计处理如下,仅供参考: 这类积分是只有顾客消费后才能获得,获得后顾客根据后续的使用规则可以使用抵减消费额等。 (1)顾客消费获得积分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合同负债/递延收益——消费积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说明: ①增值税按照消费金额全额计税,消费积分的价值“合同负债”按照预估价值计算。 ②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使用“递延收益”科目;适用新收入准则的,使用“合同负债”科目。以下遇到两个科目同时出现时,均如此,不再重复提醒说明。 (2)顾客后期使用消费积分抵减消费额 借:合同负债/递延收益——消费积分 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说明:增值税处理按照销售折扣处理,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增值税。 (3)顾客后期利用积分兑换奖品(积分规则内)的会计处理 借:合同负债/递延收益——消费积分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说明:利用积分兑换奖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需要同时视同销售处理。 (4)积分到期顾客没有使用而失效的会计处理 借:合同负债/递延收益——消费积分 贷:主营业务收入 说明:由于并没有新增收入,只是把当初从“收入”分出的积分给调整回去,所以不计算增值税。 (5)涉及到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合同负债/递延收益——消费积分”账户金额,实际上也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金额,因此当该账户在纳税年度内新增的余额。实际上是减少了应税收入额,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同理,如果纳税年度内减少了该账户余额,所以增加应税收入额,则应做纳税调减。
2022-09-28 16:19:31  只看该作者
例如充值1000赠送300,充值时和后续消费时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