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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花开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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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请教我单位有季节性用工,每年大约就雇佣2至3个月,我们发放工资时我们代扣个税申报个税,那么今年季节活完了不在雇佣了,需要在个税系统里解除合同吗?明年还会雇佣几个月,是需要重新在个税系统里增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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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条回答
是的,最好是在个税系统中解除合同。因为如果不解除,个税系统每月要求必须申报个税,即使0申报每月累加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没有意义和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如果对方在其他地方继续工作,就涉及两处取得工资薪金了,还要合并纳税。
2022-09-06 02:55:45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师!
2022-09-06 06:58:41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