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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利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出口退税
阅读67/ 回复2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8月份进行首次出口业务(生产型企业),在当月开具电子版增值税发票时,开具的商品名称同税收分类碥码不符,这样就又重新开具了一张金额相同的发票,但开错的那张在当月操作不妥没有进行红冲,就等于多了一部分的外销收入,问了当地税务相关人员说也需要做收入,但这样当月的利润不是虚增了吗?会計做帐又作何处理?请老师予以答复。十分感谢并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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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条回答
是的,如果当月开错误的发票发现没有作废(当月发现错误作废,跨月做发票红字冲回),如果下月初发现错误,上月开错误的发票只能向正确发票那样子做账、申报、交税了,待下月红字冲回。当然这样子肯定增加了当月的利润,也增加了相关税费,比如:增值税和附加税增加,但是对企业所得税没有什么影响,因为企业所得税是季度申报和缴纳,8月份错误多报了,9月份冲回就是了,不影响季度所得税申报的正确性。
2022-09-03 09:38:10  只看该作者
李书义老师你好!能否加个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