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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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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教一下,个人经营所得交个人所得税是: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我是个体户,我的个税是核定征收,核定计税依据是210000,征收率是0.6%, 比如我第二季度的收入是959113元,我交个人所得税是 (959113-90000)*0.6%=5214.68/2=2607.34 那请问我怎么不减成本 、费用 ,这里我交的2607.34元只是预缴吗,上面的公式是要到汇算清缴的时候才用的吗 老师,我还是前面的问题, 但是第二季度我确实交了2607.34,我们是销售建材的 我们好像是不超过30万按30万减9万算所得额,我第一季度 开了2万5的票(含税),我交个税就是30万-9万=21万*0.6%=0.063万=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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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条回答
你们如果是核定征收,税额计算只是与收入额有联系,至于成本费用,只是你们自己计算利润时候才使用了,对税务没有关系。即使汇算清缴时候,因为你们核定征收情况,成本费用也不涉及什么调整的问题。 如果个所税汇算清缴,也是计算全年应交个税后扣除已经预缴的金额为补交的税款。
2022-08-26 10:21:19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