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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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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教一下,个人经营所得交个人所得税是: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我是个体户,我的个税是核定征收,核定计税依据是210000,征收率是0.6%, 比如我第二季度的收入是959113元,我交个人所得税是 (959113-90000)*0.6%=5214.68/2=2607.34 那请问我怎么不减成本 、费用 ,这里我交的2607.34元只是预缴吗,上面的公式是要到汇算清缴的时候才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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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条回答
你好,如果你们采用核定征收,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时候,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收入*应税所得率*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适用税率是5%,速算扣除数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万小于9万,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9万小于30万,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050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0万小于50万,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4050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50万,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依据上述,如果你们应纳税所得额21万元,应交个税=210000*20%-10500=31500。。 而你们核定征收为什么个税计算为:(959113-90000)*0.6%=5214.68/2=2607.34。
2022-08-26 02:58:03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