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 > 老师,我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我能甲乙丙来形容: 甲欠乙的质保金,甲给丙开了发票,应该由丙给甲付款,然后甲再付给已质保金
 
霸王别姬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阅读33/ 回复1
老师,我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我能甲乙丙来形容: 甲欠乙的质保金,甲给丙开了发票,应该由丙给甲付款,然后甲再付给已质保金,现在甲的账户让封了,于是,丙把款直接给了乙,这样会有什么税务风险 ,如果有风险,收到款的乙应该怎么操作就不会有风险了
收藏
0
分享到:
共1条回答
你们可以签订一个债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就i是了,也就是甲对丙方的债权转给了丙,然后丙方支付给乙方。各方签字和盖章就是了。因为三方协议是不违法的,是有效的。
2022-08-18 13:49:35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