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以问答形式,可以回答你的问题,仅供参考:
1、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范围如何确定?
答: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分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的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广东省税务局确定。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2、除试点纳税人外,其他地区纳税人何时可以开具全电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将结合试点情况,逐步扩大全电发票推行范围。也就是使用网络办税或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都有可能将来使用电子发票,具体时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但是据本人观察不久将来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电子发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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