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个问题:你们子公司代替母公司支付的采暖费,按照有关规定,与子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支出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但是开的发票却是子公司,按照税务的观点,这就叫做虚开发票了,如果希望将该取暖费调整至母公司,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具红字发票冲回然后重新开具发票给母公司。如果无法实现开具红字发票冲回,那只能将子公司的成本费用以其他形式的内容开具发票给母公司,作为母公司的成本费用列支,但是这样做要注意有税务风险。好了仅供参考。
-
微信客服

微信号:ketang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