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股权变更信息“如果2021年没有变更情况下是不需要填写的;而“股东及出资信息“是要必须填写的。而“股东及出资信息“的填写见下:每一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2021年)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认缴和实缴出资额的币种与注册资本一致;认缴和实缴出资时间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认缴和实缴时间,出资方式可以多选。如股东尚未实缴出资,则实缴金额应填0.股东出资情况是出问题较多的地方,特别注意几点:①股东出资情况表栏目中的股东是截止上年度12月31日的股东状况,填写时有股权变更的也要填写上年度12月31日的股东状况。例如:2022年3月1日某股东撤资,那也要填写2021年12月31日时的未撤资情况。②股东认缴出资额及认缴出资时间,以上年度公司股东会决议及章程规定为准,报告年度有变更的,以截至12月31日最新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为准,认缴出资时间是章程规定的时间,注意是“规定时间”。③股东认缴出资额有变更的,以章程规定的最后一次认缴时间为准。④实缴出资额是累计出资额,多笔出资,以最后一次出资时间为准。出资时间为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是会计做账的记账凭证时间或其他时间。如发生股权变更的,实缴出资还应填写实际每名股东实际出资银行到账时间。不因股权变化、出资时间发生变化。企业实收资本是没变的,出资时间也不因股权转让而变化。⑤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债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其他。可以根据实际出资情况选择。⑥股东实缴出资以银行进账单(必须是股东作为付款方,用途为投资款)、验资报告、专业机构评估报告为依据,仅凭财务报表或记账凭证,或收据作为实缴出资的,不符合相关规定,审计机构不予认可。
注意①你们从他人手上买过来的,买过来的公司如果是你们企业的股东,那就要填写上述“股权变更信息“相关资料了。② 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后,认缴和实缴有本质区别,认缴“务虚”,是股东约定注册资金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到位,是约定时间准备到位;实缴“务实”,截止目前实际已经出资到位的金额合计,是已经到位的资金之和。2014年3月1日之前实施实缴制时设立的企业,如果资金发生抽逃、挪用的需改认缴制或者重新出资到位,不能随意记作资金实缴到位。出资信息填写关键要根据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和银行进账单有凭有据填写股东出资信息。也就是以后成立的公司无需验资报告了,只要依据公司章程、银行进账单有凭有据填写就可以了。
好了仅供参考,建议你在咨询一下当地工商年检咨询部门,以当地的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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