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作废。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这里注意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至于加盖其他印章或同时加盖发票专用章和公章均为无效发票。
-
微信客服

微信号:ketang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