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月度≤10万元(季度≤30万元),免征。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月度≤10万元(季度≤30万元),免征。政策依据:根据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由于是地方税费,建议你看看当地政策,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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