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 > 老师我有海关编码在系统维护中海关商品码里面录入了商品编码了,就出现我之前问的问题了,但是里面日期不对及征收率也不对是17
 
乐观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阅读214/ 回复1
老师我有海关编码在系统维护中海关商品码里面录入了商品编码了,就出现我之前问的问题了,但是里面日期不对及征收率也不对是17%,我应怎样处理
收藏
0
分享到:
共1条回答
你说的情况经常会出现,因为报关单的商品编码往往是旧的编码,需要更新商品编码,商品编码发生变更如何处理和填报,见下: 一、进入离线版申报软件中——增加一个退税明细,输入某个商品代码后,系统提示:“输入商品代码已经失效!系统检索到对应的8位商品,是否替换”——点确认即可(只要系统提示马上确认)。 二、进入离线版申报软件中——增加一个退税明细,输入某个商品代码后,提示:“商品编码无效,若因为税率库升级导致商品码调整的,请先填写《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注意:离线在线申报都有此情况)——,首先找到新编码,然后编制调整对应表,步骤见下¬—— 1、找到新编码 方法一、进入离线申报软件-系统维护-海关商品码-点“搜索”-在通用查询框中选择:属性(商品码)+值(商品名称)+逻辑条件(任意匹配)-点“确认“即可找到对应新的商品码。 方法二、进入进入HS编码网站-录入旧的编码-就会显示出新的商品编码了。 2、编制调整对应表 进入离线申报软件-基础数据采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进入“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表“界面-输入调整前商品代码、调整后商品代码、报关单相关信息。 注意:做完调整表后在录入出口和进货明细(外贸),因为已经建立了调整表并建立了新旧代码,所以再次录入商品代码的时候一定输入旧的代码,如果录入新的商品编码,系统自检时候会提示错误:“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中调整前商品码(xxx)与海关数据中的(xxx)不一致。”
2022-03-24 04:36:56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