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情况经常会出现,因为报关单的商品编码往往是旧的编码,需要更新商品编码,商品编码发生变更如何处理和填报,见下:
一、进入离线版申报软件中——增加一个退税明细,输入某个商品代码后,系统提示:“输入商品代码已经失效!系统检索到对应的8位商品,是否替换”——点确认即可(只要系统提示马上确认)。
二、进入离线版申报软件中——增加一个退税明细,输入某个商品代码后,提示:“商品编码无效,若因为税率库升级导致商品码调整的,请先填写《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注意:离线在线申报都有此情况)——,首先找到新编码,然后编制调整对应表,步骤见下¬——
1、找到新编码
方法一、进入离线申报软件-系统维护-海关商品码-点“搜索”-在通用查询框中选择:属性(商品码)+值(商品名称)+逻辑条件(任意匹配)-点“确认“即可找到对应新的商品码。
方法二、进入进入HS编码网站-录入旧的编码-就会显示出新的商品编码了。
2、编制调整对应表
进入离线申报软件-基础数据采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进入“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表“界面-输入调整前商品代码、调整后商品代码、报关单相关信息。
注意:做完调整表后在录入出口和进货明细(外贸),因为已经建立了调整表并建立了新旧代码,所以再次录入商品代码的时候一定输入旧的代码,如果录入新的商品编码,系统自检时候会提示错误:“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中调整前商品码(xxx)与海关数据中的(xxx)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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