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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凉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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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是房产公司,租的个人的房屋,跟房东商量的说是房屋租金低,如果开发票缴税款,房东就涨房租,要不然就是我们承担房租,说到底就是涨房租房东就缴税款。如果我们领导问起,不开票或者开票有什么区别,对公司有哪些好处,我该怎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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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开发票要到税务局代开,需要交纳相关的税费;如果不开发票这部分税费就可以省下。你们如果是公司,租房有发票又才可以税前扣除,开票要负担税费如下: 个人出租租房需要缴纳什么税费呢,见下说明———— 1、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第六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 第七条预缴税款的计算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优惠政策: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市区计算公式: 应纳税款=实际缴纳的增值税*(7%+3%+2%)÷2 (2)其他地区计算公式: 应纳税款=实际缴纳的增值税*(5%+3%+2%)÷2 优惠政策:自然人(即其他个人)可以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即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附加税费。 3、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应纳税款=含税租金收入÷(1+5%)×4% 4、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规定,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修缮费用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元的按实际修缮费用扣除,超过800元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1)租金800元以下: 应纳税款=(含税租金收入÷(1+5%)-800-修缮费)×10% (2)租金800元以上: 应纳税款=(含税租金收入÷(1+5%)×(1+20%)-修缮费)×10% 如果你单位负担税费,你可以采用包税办法,将税费包含在发票价款内,可以税前扣除抵税。
2022-03-20 10:57:51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