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 > 老师您好,请教您3个问题:1、总公司买来的水泥、沙等给分公司做场地硬化,这个总、分公司分别要做怎样的账务处理。2、总公司
 
吴春梅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阅读137/ 回复1
老师您好,请教您3个问题:1、总公司买来的水泥、沙等给分公司做场地硬化,这个总、分公司分别要做怎样的账务处理。2、总公司买来的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给分公司用,又分别做怎么的账务处理。两笔业务是否都会涉及到税收。3、总公司的一级维修资质分公司能用吗?谢谢
收藏
0
分享到:
共1条回答
1、总分公司之间的存货、固定资产等调拨(资产调拨)1、调出方 调拨存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借:内部往来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调入方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发票不含税金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内部往来 2、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但其在经营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资质的主体是法人,如果没有法人是不能办理资质的。所以分公司只能借用总公司的资质,但是这个借用一定要总公司开具证明,否则将构成非法挂靠,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将受到处罚。分公司能否适用母公司的资质。具体还要看资质颁布部门对资质的规定和要求。如果没特殊要求的,分公司可直接适用母公司的资质,因为分公司相当于母公司的一个部门,其对外签订的合同由母公司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2-03-17 07:09:52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