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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妈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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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福利费怎样计提和摊销,可以按照工资的14%计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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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第一条,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改革的衔接问题的规定,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再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而是根据实际发生额进行会计核算。 支出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等 月末时,汇总本月福利费支出: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2022-03-14 17:17:20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