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关键记住以下两点
一、3个适用的前提条件1. 会计核算健全;2. 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3. 居民企业。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 119号(以下简称财税 [2015] 119号)
二、7类行业不适用(行业“负面清单”)1. 烟草制造业;2. 住宿和餐饮业;3. 批发和零售业;4. 房地产业;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 娱乐业;7.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政策依据:财税 [2015] 119号上述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行业的企业,指的是以上述7个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并不是只要涉及了上述7类行业业务,就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哦!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当然应该立项,才谈的上研发了,就像成本计算必须先有成本计算对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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