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属制品及材料的抛丸、喷砂、等加工费税收编码应该是金属制品吧?
答:税收分类编码为20105;开票商品名称:劳务*金属制品加工。
2、如果是个人承接此类业务到税务局代开发票不属于劳务费吧,不应该合并征收个税吧?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的区别见下——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由于是个人从事加工,所以你说的情况应该属于个人劳务费收入,该种收入平时预征,次年初3-6月,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行合并汇算清缴。代开发票商品名称:劳务*金属制品加工。
好了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和国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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