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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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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开发票的时间有什么规定吗?收货当月开和收货次月开都可以吗?是根据自己公司需要决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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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师您好,请问开发票的时间有什么规定吗? 答:第一,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否则会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所称的「经营业务」与财税〔2016〕36号所称的「应税行为」是一个事物的两种表述方式,强调的都是业务的真实性。开具发票但业务不存在或者不真实,是定性「虚开发票」的最重要的依据。第二,发生经营业务或应税行为,应当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开具发票。从政策规定看,除视同销售外,发生纳税义务应当开具发票。客户要求开具专用发票的,除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之外,应当向其开具专用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或应税行为,不得开具发票;发生经营业务或应税行为,可以向其开具发票,同时发生纳税义务;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应当向其开具发票。需要强调只要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无论是否开具发票,也无论是否收到款项,都必须进行纳税申报,需要预缴税款的,必须按规定预缴。也就是说不开票不见得不交税,有的企业不开票就进了内帐了,这是典型的偷漏税行为。 2、收货当月开和收货次月开都可以吗?是根据自己公司需要决定吗? 答:如果你们是采购方,收到货物同时要求供货商开具发票,然后回公司报销做账是最好不过了,因为发票延后会给财务部门核算,即使暂估入库,也会引发很多麻烦;况且如果资金都支付了对方也没有理由不开票给购货方。作为公司采购任何货物一般情况下都是以发票作为原始凭证做账的,所以最好是在当月取得采购发票,但是有些特殊情况,供货商出月自己利益的考虑,下月开具给你们,也是可以的,那就按暂估处理,但是发票最晚也要转年汇算清缴之前取得,法则就要纳税调整甚至补税了。
2022-01-09 03:23:29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