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所以要从高新要求看,你们的15%比例是大大超过了其标准,应该没问题。
其次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大与小对于研发费的加计扣除没有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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