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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紫薇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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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应交增值税对应的附加税有减免的情况,那么减免部分的附加税需要计提吗?如果不计提就不用做分录了是吗?如果要计提,那怎么来做会计分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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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增值税销售额调整至按月15万元(按季45万元)后,对于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在免征增值税的同时,相应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随之免除;对于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当月代开发票的销售额小于等于10万(季度30万)的,代开发票时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附加税计提问题:这里有个概念就是权责发生制,同时附加税也是损益类科目,所以应当按照收益权限计入成本费用,也就是如果是本月的附加税即使下月缴纳也要计提,分录如下: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附加税 注意减免的附加税就不用计提了,就是不用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