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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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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师,你好!有个工程分包差额的会计处理想请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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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以案例形式展现建筑企业总分包差额征税业务的财税处理,仅供参考—— 会计核算:天津的甲公司承包了山东的一个合同值为1000万元(含增值税)的工程项目,并把其中300万元(含增值税)的部分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乙公司,工程完工后,该工程项目最终结算值为 1000万元(含增值税) 。假设该项目属于老项目,甲乙公司均采取简易计税。甲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合同成本500万元.请分析甲公司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总包方甲公司的会计核算(单位为:万元) (1)完成合同成本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500 贷:原材料等  500 (2) 收到总承包款: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工程结算 970.87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9.13 (3)分包工程结算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300 贷:应付账款——乙公司  300 (4)全额支付分包工程款并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时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300 贷:银行存款 300 (5)甲公司差额征税调减“工程施工”成本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8.74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8.74 (6)甲公司确认该项目收入与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 791.26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179.61 贷:主营业务收入  970.87 (7)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 借:工程结算  970.87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791.26 ——合同毛利  179.61 (8)向项目所在地天津税务局预缴税款=(1000-300)÷(1+3%)×3%)=20.38(万元)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20.38 贷:银行存款  20.38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38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20.38
2021-12-28 14:03:20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