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如果暂估计入了成本费用,并且在次年汇算清缴期内(5.31之前)发票仍未到达,就意味着没有发票,就要在汇算清缴时候纳税调整啦,你想暂估就是暂时可以计入成本费用并且抵减企业所得税,但是不可能无期限的抵减下去不交税,汇算清缴实际上就是告诉大家该请算了,当然如果有发票是可以无需纳税调整了。
所以建议只能采取其他办法解决利润问题,例如:研发加计扣除、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相关成本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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