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意见是:对于发票开票人、收款人和复核人能否为同一人,税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按照会计相互制约原则,开票人和复核人不为同一人,收款人和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人。
1.如果是同一个人,税法也不会“处罚”,所以没必要纠结;
2.从内控管理角度,开票人和收款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不能和复核人是同一个人。
老师建议,建议最好不要同一人,具体操作你最好可以在咨询一下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
微信客服

微信号:ketang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