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 > 老师 :我还想问,所得税汇算福利费的14%能税前扣除,也是应发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14%吗?
 
魏英15025533187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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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我还想问,所得税汇算福利费的14%能税前扣除,也是应发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14%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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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工资,才是汇算清缴时福利费税前扣除的计算依据,一般财务以应发工资*14%计算。 但是这里注意:这里的应发工资是指可以税前扣除的应发工资,也就是正式员工的应发工资,而对于劳务费临时工是非职工工资,不应列入应发工资中,而是以发票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科目;同时这里的应发工资必须是在汇算清缴前实际发放的应付工资,如果计提了没有发放是不算数的;同时要注意这里的应发工资是每月计提后计入成本费用的应发工资;所谓的应发工资=各种形式的工资-病事假等扣款。
2021-11-13 00:28:51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