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费票据抵扣问题如下归纳,仅供参考:
1.现在支付的道路通行费,必须取得电子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
(1)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高速公路通行费部分只能取得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其他票据都不是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
2.桥、闸通行费纸质发票:
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可以按照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
3.以下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1)财政部监制的通行费纸质发票。
(2)道路通行费纸质发票。
(3)不征税发票。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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