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中,将开办费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于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转入管理费用——开办费;而在《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则将开办费列入“管理费用”科目中,不再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直接将其费用化,统一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所以,
①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开始经营当月: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
开始生产经营,才计算损益,未开始生产经营的筹建期,不存在损益之说,既然连本年利润也没有,就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但是2021年汇算清缴期还未到来,请你多多关注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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