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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小姐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中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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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司的股东是法人,现在股东向我司借款,利息我司要开票给对方吗,如果我司开票给对方,我司在增值税方面要交税嘛?我司收到的利息是冲财务费用吗?那所得税方面不需要调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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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股东无偿借款给公司是一切免税的;如果是有偿借款给公司股东个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实际支付给股东的利息支出,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因此,企业向股东借款支付的利息支出,应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一般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2021-09-02 07:22:13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