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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莉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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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教一下 公司支付房屋租赁费 取得专票 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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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发票抵扣勾选模块,允许纳税人在“有效税额”栏次填写该张发票的部分税额,并确认抵扣。但一张发票选择了部分勾选,则代表确认了这张发票只抵扣有效税额,发票的状态就变成“已抵扣”,当前申报期结束后,这张变成“已抵扣”的发票剩下的税额不能再次进行抵扣了。因此,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分次抵扣的。综上,你们取得房屋租赁费进项税额是可以一次性抵扣的,而且只能 一次性抵扣。但是注意如果租赁费用用于职工福利的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只能抵扣以后做进项税额转出。
2021-08-29 07:00:23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