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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波拉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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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咨询关于股权转让问题,公司是认缴制,实收资本是0万,股权是按甲55%和乙45%,现在把乙45%股权中的10%转让给新入股的丙,丙给公司账户打入9万元,协议是平价转让的,请问老师这种情况股权变更有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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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平价转让股权,一直是税务部门关注和检查的重点,要注意风险!其次,税务一般会如下核定方法,见下案例:案例:王强与其好友张兰2006年8月12日共同以货币资金出资1000万元成立公司,王占股90%,张占股10%。2015年4月10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引进创业伙伴,张将其全部股份转让给崔,转让价格100万元,4月12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100万元。并于2015年6月10日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分析:税务机关遂调取了该公司2015年3月会计报表,发现该公司2015年3月会计报表披露资产总额9600万元,净资产8000万元。认为张转让股权价格明显偏低,于是启动对该案进行检查。最后核定应当缴纳个税,张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8000*10%=800(万元),张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800-100)*20%=140(万元)。从上案例,结合你们企业的财务报表情况,计算一下应当缴纳个税的金额为妥。
2021-08-19 10:39:20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