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defen1971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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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们公司是建筑企业,现在有几个问题想请教老师
一、我们公司有很多项目,每个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我们都直接计入:工施施工-人工成本,月末结转主营业务成本。这些农民工的工资通过公司基本户批量发放,这些农民工签的是短期劳动合同(根据工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合同中注明工资已含有社保,由个人自已交,公司不负责社保,项目结束就遣散了,针对农民工工资问题我有几个疑问:
1、公司和农民工应该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2、农民工的工资由公司基本户批量发放,但又不交社保,金税四期会有预警吗?
3、农民工工资需要入个税系统吗?
4、工会费、残疾人保障金需要把这些农民工的工资做为计提基数吗?
二、到了资产负债表日,因开票太多,造成所得税太高,年底都是先做暂估成本,下一年再冲掉暂估,这样操作可以吗?
三、我们所得税是核定征收,明年转成查账征收,今年年底的财务报表如果是亏损,税务认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