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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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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你好 我想咨询哈 我们公司签订了一个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 也做了简易计算备案 但是我们有很多材料发票 能直接入账 做为工程成本-材料费用嘛?还就是这个材料发票不能作为分包款扣除 差额计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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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公司采用简易征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差额计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三)11.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总包方支付的哪些款项可以差额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七、关于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注意:差额扣除需要取得什么凭证?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 (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上述规定,结合你们实际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和当地规定为准。
2021-01-26 09:23:56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