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你们的情况属于混合销售。财税2016年36号文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从上可见你们可以开服务发票,但是如果按照服务费开具发票,税率就下来了,如果你们的货物收入大于服务收入,例如超过50%,实际上变相的销售货物,税务是否认可开具服务发票,建议你咨询以下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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