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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zjjxycxh1987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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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我公司从总公司承办的工程(给派出所安装设备),主要负责现场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总公司会分3次给我公司服务费,我们开服务费发票,还会采购监控室里用的电脑和空调后,直接邮寄到项目上给派出所安装上。 ①开工前收一笔服务费,中间收一笔,验收通过了收尾款,共3笔,我们是完工验收了开发票,这种情况,什么时候确认收入呢? ②我方购买的电脑和空调等已运抵派出所,但是总公司那没有给我公司款和发票,这时我能确认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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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开工前收一笔服务费,中间收一笔,验收通过了收尾款,共3笔,我们是完工验收了开发票,这种情况,什么时候确认收入呢?—————— 答:如果工程时期很短,比如1-2个月,那么你们可以到验收合格后,以发票为依据确认收入,平时收款计入应收账款科目。 ②我方购买的电脑和空调等已运抵派出所,但是总公司那没有给我公司款和发票,这时我能确认收入吗?———— 答:首先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如下规定:(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自2011年8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六)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关于什么时间确认收入,你对照一下上述规定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和合同规定,进行判断,例如,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020-12-20 07:27:17  只看该作者
  sjzjjxycxh1987 视频课程 8 即将直播 2
请问老师,货物发出的当天确认收入的话,那销项税额一并计算,申报期缴纳吗?货物赊销的话,等货物发出的时候开具发票吗?还是先确认收入再开发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