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第1条尚未使用的机器设备是不需要计提折旧的。
如果没有收入那就是亏损,也就是负利润,也是要结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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