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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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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开票日期是9月份,11月份才拿到发票做账,要按几月份的来做账?要按收到票的日期增加固定资产明细?如果去所属期9月份增加固定资产卡,9月的会计科目可以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所属期11月把待认证的转到进项税额去?老师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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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首先应该明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扣除是不同的。 ①增值税:增值税的抵扣只能在你拿到的那个月份才可以勾选和申报抵扣,也就是在11月份申报抵扣,9月份可以先做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待发票到达在从该科目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②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实际使用的日期(一般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计入固定资产,并从次月开始计入折旧,如果发票未到,没关系先暂估计入固定资产,一年内发票到了就可以了,当然了你们只差几个月肯定没问题,也就是9月份视同有发票做账计入固定资产,10月计提折旧就是了,待发票到了将发票附在9月凭证后面就是了。
2020-11-14 08:44:46  只看该作者